各教职工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现将开展2013-2014学年民主评议党员和2013—2015年度“创先争优”初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是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加强监督的重要措施,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意义,防止走形式主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基层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包括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理五个阶段。民主评议党员要以思想教育为中心,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等级,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合格党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各党支部要召开民主评议党员大会,按步骤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如实填写《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教职工)》并留存。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按照《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工作和先进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见附件)
二、2013—2015年度“创先争优”初评工作
2014年为“创先争优”初评年,各基层党组织在做好民主评议基础上,坚持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真正把那些师生员工拥护和公认的,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在教学科研上、在管理服务岗位上、在学习生活上、在党建工作中,信念坚定、爱岗敬业、贡献突出、为民务实、模范带头的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出来。
本次“创先争优”初评工作比例为:先进党支部比例为党支部(或党小组)总数的15%,优秀共产党员比例为正式党员总数的10%,优秀党务工作者为党务工作者总数的10% 。
请各基层党组织于6月9日(星期一)17:00之前,将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名单,“创先争优”初评名单报送至澳门人威尼斯39668225办公室段老师处,电子稿发送到304009226@qq.com。
澳门人威尼斯3966党委
2014年5月21日
附件: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记载表(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