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西南交通大学 2017 年度“闪亮·职业人物”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根据《关于申报 2017 年度就业创业指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为在大学生中发掘典型人物,通过发挥榜样的力量影响更多大学生积
极探索自己的生涯发展道路,拟开展西南交通大学 2017 年度“闪
亮·职业人物”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 2017 年 5 月 15 日。
二、推荐对象
西南交通大学在校本科及研究生。
三、推荐类别及条件
1.推荐类别
就业之星、学术之星、创业之星、实习实践之星。
2.推荐条件
获推荐学生需积极向上、学业优良,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1)“就业之星”推荐条件
在 2017 届毕业生中推荐。有明确的生涯规划意识,不断努力提
升职业素养;就业竞争力强,实现优质就业;到基层、新兴产业及战
略性行业就业。
(2)“学术之星”推荐条件
热爱学习和专注学术研究,具备优秀学术素养与高尚品德,在西
南交通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或学科竞赛奖项。
(3)“创业之星”推荐条件
已经独立创业或在创业团队中居于核心地位,所创或所在企
业具市场潜力;或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
(4)“实习实践之星”推荐条件
具有丰富的企业实习实践经验;有企业出具的“优秀实习生”
等证明材料;有到艰苦地区或到知名企业实习的经历。
四、推荐方式
1.各学院(中心)开展学院(中心)层面的“闪亮·职业人物”
评选,产生学院(中心)的就业之星、学术之星、创业之星、实习实
践之星人选。
2.学院(中心)根据本通知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学校就业之星、学
术之星、创业之星、实习实践之星候选人,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候选人
推荐材料。每学院每个类别推荐学生数不超过 5 人。
3.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汇总表(见附件)
(2)推荐人个人高清生活近照。
(3)事迹材料,字数限 2000 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成长历
程、成长感悟、给大学生的建议等,文体不限。
(4)可自选提交的材料:个人求职简历、对其他同学有用的材
料。
4.投票公布
(1)评选方式:网络投票、专家评选,网络投票地址另行通知。
(2)公布时间:5 月 25 日前。
5.“生涯微语”分享会
评选结束后,招生就业处组织获评学生开展优秀人物分享会。
五、典型案例
各学院(中心)要持续开展典型人物事迹、典型案例的搜集和宣
传工作,年末与年度就业指导工作总结材料一起提交。
招生就业处
2017 年 4 月 17 日
附件: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