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择优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培养和引进力度,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局系统相关单位人员结构情况,建议择优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局系统相关单位工作,充实专业技术力量。具体方案如下: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全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和行政主管部门,下辖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等7个二级局、中心、院和14个基层事业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职能,依据《城乡规划法》、《建筑法》、《房地产管理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和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房屋装饰装修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园林绿化风景名胜事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科技推广运用管理、城建监察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对区、县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实施指导和行业管理。
泸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5名;
泸州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城乡规划及相关专业,5名;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一中心,建筑学、景观设计、市政、道桥、造价等相关专业,5名;
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建筑学、景观设计、市政、道桥、造价等相关专业,5名;
共计20名。
拟定于3月下旬或4月上旬,在高等院校中召开招聘会,从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中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与用人单位达成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先在用人单位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及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负责。
联系人: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事科 肖华
联系电话:0830-3195758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事科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日